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023-11-07 11:07 来源: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 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2022〕13 号)、《福建省公路管理局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考核标准的通知》(闽路农〔2019〕8号),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背景: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2022〕13号),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目的: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原则上对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含)的项目相应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进行信用考核,根据考核定级权限及适用范围,具体分为省级项目和市级项目。纳入漳州市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的市级项目,只考核施工单位,监理和设计从业单位直接考核定级,定级结果为C级、D级2个级别,从业人员暂不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2022〕13号)第十三条第二款“农村公路考核由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具体组织,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考核评分单位和评分权重,负责确定、公示年度信用考核名单,汇总整理形成本辖区各合同段考核定级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并受理、处理考核申诉(其中农村公路养护和施工合同价低于 2000 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取从业单位及其主要人员直接考核定级方式开展;或由各地自行组织考核定级,并在本辖区使用考核定级结果。对考核为 C 级及以下的进行不良信用登记,信用分为零分)。考核结果于每年 1 月底前报送省公路中心,省公路中心汇总整理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审核确定各从业单位、合同段信用考核定级结果后,报送省厅研究公布“。

    四、考核标准评定

    各考核单位报送的考核得分应与考核等级相对应。原则上综合得分≥95 分为AA 级,85 分≤综合得分<95 分为A 级,75 分≤综合得分<85 分为B 级, 60 分≤综合得分<75 分为C 级,60 分以下为D 级。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A 级及以上控制数量按参评数量80%计算,其中AA 级按50%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同类别参评数量5 家以下(含)的,AA 级、A 级不限制比例。具体按照 A 级合同段数量多少进行排序,合同段数量相同时按从业单位得分排序。如在基数控制临界范围有多家从业单位综合评分一致(保留 1 位小数),则均按 AA 级、A 级定级。若 AA 级从业单位受比例控制降级的,考核等级降为 A 级。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从业单位不能评为 AA 级、A 级:

    1.任一考核单位评分 75 分以下的;

    2.评分 85 分及以上的考核单位未超过 50%的;

    3.项目法人班子成员有 1 人或一般成员有 2 人发生违法违纪等廉政事件,项目法人不能评为 AA 级、A 级;

    4.施工合同段直接考核定级为 C 级或 D 级的,项目法人及相应的监理合同段不能评为 AA 级、A 级;

    5.县级及以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督查通报中要求列入重点督查的;

    6.市级及以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正式下文不予评为 A 级及以上的,或被县级及以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约谈而不赴约、不履约的。

    五、考核结果应用

    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信用分适用情形、直接定级的不良行为等,按照《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以最新公布为准)规定执行。对施工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含)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考核结果以省级审定定级为准并在全省农村公路范围内使用;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含)且不足2000 万元(不含)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考核结果以我市考核定级为准并在我市范围内投标最高限价20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申请使用。

    六、考核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对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考核评定。

    各考核单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考核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对违法违纪、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林培霖

    联系方式:15960868848

相关链接: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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