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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漳交法〔2022〕6号
漳交法〔2022〕6号

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政法〔2017〕19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闽交政法〔2022〕7号)的要求,我局梳理编制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表),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随机抽查工作应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漳州”等。各相关单位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对随机抽查过程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有效结合,针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四、检查结果公示。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漳州”和“互联网+监管”网站推送。

五、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情况、检查结果公示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于2022年12月18日之前反馈至局法制科汇总。

 

附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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