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交规〔2018〕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漳州高新区建设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古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公路局,市高速办: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执行。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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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交规〔2018〕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漳州高新区建设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古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公路局,市高速办: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执行。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9日